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中央、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研究制定高新区规章制度。
2.配合拟订高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负责高新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负责统一规划和建设高新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3.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初审入驻企业建设方案。
4.负责高新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专项统计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
5.拟订高新区用地计划,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搞好高新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实施高新区土地平整工作。
6.负责高新区财政预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负责高新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7.负责高新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引导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9.按规定管理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事项。
10.承办市政府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委设内设机构5个及下属事业单位1个:
1.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协调;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宣传等工作。
2.经济发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按规定权限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转报工作;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统计工作;负责高新区入驻企业能源、资源和公用工程协调及管理工作,指导入驻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节能降耗等工作。
3.建设管理局
负责高新区规划工作;负责编制高新区年度基础设施建设和拟订高新区建设年度用地计划;负责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项目设计和建设工作;负责水电通信等管线搬迁等工作。
4.投资促进局
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低碳工业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项目复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高新区招商项目信息库,拟订高新区招商引资办法;负责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推介活动等工作。
5.财务局
制定高新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执行高新区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管理高新区财政收支,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负责高新区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
6.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
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为推动璧山高新区现代工业发展提供服务。主要承担引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外技术交流、产业发展合作、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经济运行研究与分析、统计等事务性、服务性职责。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委没有纳入我委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69,476.97万元,支出总计369,476.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050.91万元、 下降31.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本年度税收收入、国资收益及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我委与区财政实行体制结算,导致拨款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68,53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665.74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本年度税收收入、国资收益及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我委与区财政实行体制结算,导致拨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535.2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41.7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68,95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628.63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本年度税收收入、国资收益及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我委与区财政实行体制结算,导致拨款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1,942.85万元,占0.5%;项目支出367,014.68万元,占99.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28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年结余的建设项目资金于2020年已按进度支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9,476.9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0,050.91万元,下降31.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本年度税收收入、国资收益及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我委与区财政实行体制结算,导致拨款减少,支出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31.12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我委与区财政实行体制结算,资金用途是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2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770.79万元,下降75.2%。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本年度税收收入、国资收益及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我委与区财政实行体制结算,导致拨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88.54万元,增长1303.5%。主要原因是我委与区财政实行体制结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9.4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2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044.20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本年度税收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我委与区财政实行体制结算,导致拨款减少,支出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88.54万元,增长130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资金来源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租房租赁补贴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按项目进度进行支付,没有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我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3.35万元,占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19万 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引进高层次人才导致费用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823.54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3.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对高新区企业科研投入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8.79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8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87.4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18,845.20万元,占7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45.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2,813.06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1.76万元,增长3845.4%,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和公租房租赁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2.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66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2019年补发了2018年部分绩效和健康休养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85.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90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对一般性工作支出压减。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22.2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44,21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894.94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的减少,我委与财政实行体制结算,导致拨款减少。本年支出344,63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584.43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征地拆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6.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2020没有预算出国(境)费用,2019年2次赴新加坡招商引资费用在2020年度中报销差旅费4.07万元。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58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出国(境)费用和车辆购置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委因公出国(境)费用4.07万元,主要是用于2019年4人次赴新加坡招商引资费用在2020年度中报销差旅费4.07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70万元,下降94.2%,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我委未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在年初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3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置换公务车辆,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严控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99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严控开支。
公务接待费92.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来璧考察、调研以及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开支和规范单位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55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严格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开支和规范单位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报销我委2019因公出国(境)差旅费共计2个团组,4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639批次9,48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我委人均接待费97.1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71万元、印刷费0.3万元、电费0.86万元、邮电费33.02万元、差旅费108.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99万元、维护费4.39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培训费3.69万元、公务接待费70.6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87万元、劳务费60.74万元、工会经费67.13万元、福利费3.12万元、其他交通费30.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6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2.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90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对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2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供养人员和引入高层次人才。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10万元,增长9797.5%,主要原因是按区财政局文件要求列支了2019年智博会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文件要求列支了2019年智博会费用。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安排人员培训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对新引进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现代工业发展促进中心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3.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7.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6.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75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智慧园区项目监理服务、智慧园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胶轮有轨电车工程第三方测量服务、公务管理大数据系统建设服务、拓展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高新区站前片区城市设计编制服务、胶轮有轨电车工程质量、技术、安全及营运监督指导、璧山高铁站站前片区E01-1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服务、高铁站站前片区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服务、征地、土石方平场等勘测定界服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模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璧山高新区站前片区一期道路工程质量检测、西部(重庆)科学城首届双高赛宣传组织服务、智慧园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购置投影仪、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8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8项,涉及资金367534.12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我委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适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适中、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委0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0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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