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7094554590/2024-00063 | [ 发文字号 ] | 渝(璧)城罚决字〔2024〕6047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城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3 |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璧)城罚决字〔2024〕6047号
渝(璧)城罚决字〔2024〕6047号 | ||
序号 |
渝(璧)城罚决字〔2024〕6047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泰恒运输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20MACBTHP37J |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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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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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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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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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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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法定代表人 |
姜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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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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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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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璧)城罚决字〔2024〕604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 | |
违法事实 |
重庆泰恒运输有限公司,于重庆市璧山区中昊港创璧山智造产业园一期处,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 | |
处罚依据 |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未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清运,或未在指定的地点倾倒的,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处罚内容 |
重庆泰恒运输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10时07分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中昊港创璧山智造创新产业园一期工程处使用车牌号为渝DM5055重型自卸货车,未在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 “未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清运,或未在指定的地点倾倒的,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和《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国旗管理执法)》的规定 | |
罚款金额 |
0.50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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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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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20日 | |
处罚有效期 |
2024年10月5日 | |
公示截止期 |
2025年9月20日 |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2277094554590 |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22700934474XW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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