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3-00018 | [ 发文字号 ] | 璧财社〔2022〕89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2-07-29 |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关于安排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渝财社〔2022〕5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市级补助资金147万元安排给你单位,其中:128万元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生活补助中其他优抚支出、19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年终决算分类科目列报如下:128万元年终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5-生活补助”;19万元年终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 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7-医疗费补助”。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实施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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