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3-000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7 |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关于安排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
区民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渝财社〔2022〕125号文精神,现将困难群众救助市级补助资金安排给你单位,其中:6万元用于农村低保对象及边缘人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52.7705万元用于临时救助。
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年终决算分类科目列报如下:6万元年终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2.7705万元年终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实施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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