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3-0037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资金分配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6 |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安排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
经区政府批准,现安排给你单位经费预算54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精神疾病和慢性病防治等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项目。
该资金为上级直达资金,请按照财政部有关“财政直达资金、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等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项目管理,加快项目的执行力度,尽快形成实物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直达受益对象,接受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请在组织实施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该补助资金540万元年终决算款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列经济分类科目 “30299-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