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241 | [ 发文字号 ] | 璧财农〔2024〕9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5 |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城市管理局、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根据区政府对《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请示》(璧财农便〔2024〕8号)的批示精神,现将市财政局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61号)文件下达我区2024年第二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056万元安排给你们,其中167万元安排给区城市管理局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项目,889万元安排给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用于璧山区2024年度基地校雨露技工培训、璧山区大路街道阳河村2024年稻田养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项目名称、金额、科目列报详见附件1)。请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同时,将该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下达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 2024年第二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拟安排项目明细表
2. 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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