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74XW/2023-00006 | [ 发文字号 ] | 璧发改〔2021〕26号 |
[ 主题分类 ] | 企业减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2 |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水电气有关企业: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1〕22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请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于3月25日前向区发展改革委报送清理取消情况报告(附已取消和暂保留有收费项目清单)。同时将情况报告电子档传至邮箱:951276295@qq.com。
附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1〕228号)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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