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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互联网站为主要渠道,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涉及事项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增2项

2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减5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782.462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科室间内部协作有待加强。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还不够深入,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办〔2021〕1号)工作要求,明确由营商环境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 “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工作台账,以规范流程、简化程序为切入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是坚持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重点领域信息,细化各板块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等,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办事便捷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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