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864/2023-0005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交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1 | [ 发布日期 ] | 2023-12-11 |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强制执行公告(案号:〔2023〕200025号)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强制执行公告
案号:〔2023〕200025号
凯维菊:
关于凯维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地面构筑物一案,本机关于2023年9月21日依法作出了责令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决定,决定书案号为璧交执罚〔2023〕20002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
2023 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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