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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707L/2021-00154 [ 发文字号 ] 璧教基〔2021〕33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片区教育管理中心,教委机关各科室:

2021年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快乐的暑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全区小学73日起放暑假、中学710日放暑假,初三、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在中考、高考结束后即刻离校,幼儿园参照小学放假时间执行,中职学校参照中学放假时间执行。中小学期末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期最后一周进行,任何中小学不得以各种原由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2021年秋季学期按照校历规定,91日正式开学行课。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学校领导做好值班、带班工作。

二、暑期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暑期培训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和教育教学业务学习,进一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树立科学育人观。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全面部署期末各项工作,对学校课程改革、特色发展、学校常规等方面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梳理总结。暑期培训暂定于822—26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认真落实作风建设

坚守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守区教委“十要求”“十严禁”。一是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热情服务群众,努力为广大师生排忧解难。二是按照厉行节俭的要求安排好假期的各项活动,在暑假期间充分发挥教师为人师表的作用,不打牌赌博,不酒驾,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组织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不接受管理及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三是文明上网、文明发言,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助长谣言的流传蔓延,发现网络谣言积极举报。四是学校(含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等。五是严禁违规补课收费,在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三)认真落实安全保障

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做足、做细、做实。

1.疫情常态化防控到位。各学校要按照市、区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把暑期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校园封闭式管理,教育师生在暑假期间自觉遵守政府提出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各项要求,增强防控意识,保护自身安全,维护社会安定。要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做好暑期孩子在家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暑假期间,要求师生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

2.安全教育到位。各中小学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防溺水、防暴恐、防校园欺凌、防诈骗、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中暑、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加强家校沟通,发现问题要早干预、早治疗。要做好学生离校的组织工作,采用家长会、纸质通知、企业微信多种方式及时与家长联系,提前告知家长考试结束后学生离校准确时间,做到学生监管家校无缝对接,向家长通报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和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特别要高度重视防溺水“五个1教育,各学校务必严格落实至少每周一次通过短信、班级群、电话、家访等方式提醒家长做好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家校联动确保学生做到防溺水“七不三要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严禁学生在无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私自进行野外探险,严防学生溺亡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各学校要将《璧山区学生暑期安全告知书》(见附2)发到每一位学生手中,由家长签字后将回执单收回存档。暑假期间落实教师安全主题家访全覆盖工作,对留守儿童等防溺水重点学生群体开展实地家访全覆盖活动。

3.安全检查到位。中小学放假前要对校园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汛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维护校园清洁卫生。要建立校领导牵头的假期值班护校制度,学校必须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各学校于2021630日前将暑假值班安排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分别交区教委办公室(404室)和安稳办(310室)。

4.出行管理到位。放假期间,校车一律禁行,严禁私自搭载师生及乘客。学校组织教师暑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预案和保障措施,报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审批备案,外出交通工具只能是正规客运公司的客运车辆。校长外出(市外)需经区教委主要领导批示后报组织人事科备案。提醒教职工暑期驾驶私车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驾,注意出行安全。

(四)认真落实暑期指导

1.落实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在遵循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参观访问、操作体验等,增强爱国情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假期间教育学生积极参与家庭自我服务活动,不断学会基本生活技能、自我保护的生存技能和待人接物的基本方法。

2.落实文明养成教育活动以《中小学生守则》为指导,教育学生牢记和践行规范、规定、公约的要求,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细则为要求,提升学生文明行为,以学生带动家长,学校带动社会,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3.落实假教师家访活动。各学校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家校零距离”教师大家访活动,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假期关爱教育活动和暑假生活指导。毕业年级教师可对秋季入学的新生进行家访,全面了解学生的喜好、个性、习惯等,为下期开学作好充分准备。各学校收集好假期教师家访工作照片、家访记录等,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4.落实毕业生暑期学习活动。小学毕业生由对口招收的初中学校安排暑期学习活动,初中毕业生由招收的高中、中职学校安排暑期学习活动。有条件的中小学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情况下,要免费向全体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六大功能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

5.落实中华美德传承活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在暑期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活动。在暑期继续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假期读书活动、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收集家风故事、观看爱国影片等方式,不断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营造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良好氛围。

6.落实困境儿童关爱指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暑期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工作,将其作为暑期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假期活动,开放、利用各种资源,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五)认真落实减负工作

1.合理布置假期作业。创新学生暑假作业的内容与形式,鼓励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加强知识与生活、与社会的联系,强化思维能力培养。坚持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严格控制每天的作业量,禁止题海战术。

2.科学指导暑期作息。引导学生加强自主管理,合理安排暑期作息时间。指导学生制定暑期生活计划,对学习、锻炼、休息、参加各种活动以及家务劳动等做出合理安排。同时,做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六)认真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总结

当前,我区课后服务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课后服务是民生实事,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老百姓对服务水平和质量关注度高,指向性要求高。做好课后服务总结既是对前期工作的反思,更是改进和优化后续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水平的迫切要求。各学校要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高度,以“家长是出题人,教师是答卷人”的角色意识认真总结本学期以来的课后服务工作,在“知优劣、晓进退”的基础上,梳理提炼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做好在全区层面交流的准备。请各学校将总结材料电子档于720日前以 “XXX学校课后服务总结”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七)认真落实下期准备

1.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继续夯实防控基础,强化相关人员风险排查,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做好应急准备和演练,严格境外师生管理,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2.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禁择校乱收费,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入学考试,不得提前违规招生。按照“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妥善安排好流动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转学程序,做好学籍流转的申请和审核工作,做好疑似辍学生的摸排和劝返工作,确保零流失。

3.做好校园维修改造工作各中小学要利用假期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做好校园环境整理、卫生清理和教室、宿舍、食堂消毒清洁工作,做好信息技术、实验室的设备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新学期按时开学。

4.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要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职员,教师在开学前至少提前做好一至二周教学设计。指导高中教师加强新课标、新教材学习,确保新学期教学计划全面落实。

请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并督促辖区学校全面落实到位。             

联系人:刘代庆,联系电话:13629767788,电子邮箱:11570449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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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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