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707L/2024-0015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8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0 |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2024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璧山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将“义务教育有保障”落实落地。
一、精准控辍,确保在校学生不失学、辍学。学年初,区教委对各中小学在籍学生的入学情况进行核查,督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对无故不到校报到入学的疑似辍学生,要求学校摸排落实未到校原因,及时开展控辍劝返工作,确保学生顺利返校。各部门落实“1+N”控辍责任体系,对有厌学情绪易辍学对象,耐心做好稳控工作,确保在校生不辍学。2024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5917人全部在籍在校,无一人失学、辍学。
二、精准核查,确保特殊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区教委做好与乡村振兴局、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对接工作,重点核查脱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适龄儿童的数据增减变化,确保特殊适龄群体不失学辍学。2024年秋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有脱贫户适龄子女(6-15岁)278人、监测户适龄子女21人,无失学、辍学。其中小学在校142人,初中在校117人,缓学4人,已接受完义务教育36人。
三、分类施策,确保残疾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2024年秋期,全区454名残疾适龄儿童,根据残疾程度分类安置入学,无失学、辍学。其中209名残疾程度较轻的,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118名残疾程度较重的,在特殊学校就读;69人重度残疾的,由居住地学校实施送教上门;另有14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缓学,8人就读高中,12人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24人在幼儿园学习。送教上门“一人一案”,并为其建立学籍。送教上门工作一周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两个学时,一学年不得少于80学时。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