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智能机器人形象

政府公开指南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01-08 字号:[小] [大]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修订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 机构职能类信息;

2. 政策文件类信息;

3. 统计类信息;

4. 预算、决算信息;

5. 收费类信息;

6. 重大民生类信息;

7. 义务教育领域相关信息;

8. 工作动态类信息;

9.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一)线上渠道

1.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区教委网页。网址http://www.bishan.gov.cn/bmjz/bm_97237/qjw_97240/;

2. “璧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账号:bsite@163.com。关注方式一:扫码(见下二维码)关注;关注方式二:进入微信搜索公众号“璧山教育”,点击手动添加关注。


(二)线下渠道

当面咨询受理点: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404室)。

开放时间: 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41422312。

(三)其他渠道

本机关还通过璧山教育年鉴、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等辅助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获取。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方式

1. 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404室;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23-41422312;

2. 邮政寄送。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收件人: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收件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404室;邮政编码:402760。

(二)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或到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准确提交至本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

3.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 当面提交申请的,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向申请人出具接收回执。

5.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同时告知获取途径。

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三)答复时限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 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 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2号楼404室;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41422312。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申请样表)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申请样表)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基层政务公开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