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6X9/2020-000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统计分析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1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1 |
2019年林业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有关注意事项及指标间平衡关系
一、与往年相比指标有增减,必须用璧林发〔2018〕248号文件下发的表式,不要用往年表式。
二、认真审阅每个指标的计量单位,不得自行更改计量单位。
三、每个指标数值取整数。
四、发送电子件时务必将电子件改成报送单位的名称,如:×××街道2019年林业统计年报.xls。
五、部分报表指标间平衡关系及注意事项
(一)营造林生产表
B01≥B03; B01≥B04; B01≥B05+B06;
B01=B07+B08+B09+B10+B11;
B12=B14+B15+B16+B17+B18;
B21≥B23; B21=B24+B25
B26≥B28; B26≥B29。
(二)主要木材、竹材产量表
注意统计为全社会的木材、竹材产量,包括纳入采伐管理的林木和未纳入采伐管理的非林地上的林木产量(如速生桉树等),含商品材、农民自用材和农民烧柴,此数据为零不能通过审核。大径竹(楠竹)可按每25公斤折算1根。
(三)主要经济林产品生产表
产量有数据的指标,该指标种植面积、结果面积就应有数据(除要求不填数据的以外)。
(四)花卉产业发展表
B01=上年年末实有种植面积+B06
B01=B02+B03+B04+B05;
B06=B07+B08+B09+B10;
B11=B12+B13+B14+B15;
B01≥B06; B01≥B11; B16≥B17;
B16=B18+B19+B20;
B16≥B21+B22; B16=B23+B24+B25;
B26≥B27; B29≥B30;
B43=B46+B47+B48+B49+B50+B51+B52+B53+B54+B55+B56+B57
(五)中药材生产表
请尽量将本地中药材种植、生产情况填列上去,表中未列品种自行添加,避免漏统情况,比如部分地方有疑似漏统中药材(佛手)的情况。
(六)林业产业产值补充资料表
B02≥B03+B04+B05+B06+B07+B08;
B11=B12+B13+B14+B15;
B18≥B19+B20
森林旅游产值:包括大路青龙湖景区以及其他镇、街以森林、园林风景为依托的农家乐等旅游相关活动收入。
木本油料、果蔬、茶饮料等加工制造业产值:包括三合镇的重庆市三业茶叶有限公司等木本油料、果蔬、茶饮料等加工制造业产值。
森林药材加工制造业产值:包括大路街道的重庆亚锋药业有限公司等森林药材加工制造业产值。
涉林建筑业产值:林业系统内单位及主要业务与林业相关的单位开展建筑工程活动的产值,如渝西园林公司等开展园林绿化工程的产值。
涉林交通运输业产值:林业系统内单位及主要业务与林业相关的单位开展交通运输活动的产值,如渝西园林公司、重庆亚锋药业有限公司等开展苗木运输、中药材及其产品运输活动的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