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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8 |
璧山区“林电共安”林区电力设施通道本质 安全水平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坚持除险固安工作导向,持续推动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林电共安”林区电力设施通道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渝林防〔20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意识,更好的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树线矛盾”治理为核心,以林区电力设施隐患整治为抓手,全面提升林区电力设施通道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政府、部门、企业和护林员责任,推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树线矛盾、设备老化、运维薄弱等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
——坚持科技赋能,长效管控:强化科技手段运用,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加快森林防火综合场景应用开发。
——坚持协同联动,共建共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联动相关部门、企业联动形成常态“宣传、共享、执法、督查、处突”平台。
(三)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12月10日。
二、主要内容
务实做好除险清患工作,深入排查整治林区电力设施通道森林火灾隐患,有效降低电气设备故障引发森林火灾风险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实现“林电共安”。
(一)主要隐患类型
1. 可燃物堆积。高压线路通道内、铁塔塔基和变压器下方可燃物堆积。
2. 树线矛盾。超高树木、风偏树木、倒伏树木造成的树线距离过近、不满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条件。
3. 设施本体隐患。线路设备损坏、老化,私拉乱接等。
(二)整治步骤
1. 摸清本底,入库上图。深入排查林区电力设施通道情况,重点掌握高压线路长度、走向、电压等级,塔基位置、坐标、面积,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电力设施通道各类要素矢量化、信息化、全量纳入“森林防灭火”应用管理,准确标注在林区规划以及防火作战图。建立完善林区电力设施通道台账,形成区、乡镇(街道)、电网企业三本台账,督促自有经营者和乡镇(街道)、运维中心和乡镇(街道)、供电公司和区政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严格落实所有人和使用人责任。
2. 强化宣传,提升意识。国网璧山供电公司在防火重要时段联合区林业局、区经信委、区应急局等政企单位,以“联动+宣传+督查”三轮驱动模式,进林区对居民、商户和企业开展安全用电指导和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定制宣传品、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系统化普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案例警示、情景模拟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群众讲解林区非法用火危害及责任后果,不断提升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推动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全面构建森林防火与电力设施保护立体防线。
3. 及时发现,有效整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为主,谁审批、谁监管”和“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组织护林员、巡线员和网格员等加大林区电力设施通道巡查力度。森林火灾预警时段,安排专人实时进行可视化监测,对林区线路区段开展“三日一巡”,实时监测线路负荷,及时清除线路隐患。
4. 完善机制,闭环责任。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电力设施通道隐患早发现、早整治。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本单位与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口联系人,通过渝快政、微信、QQ、电话等方式第一时间通报发现的隐患、电力设施周边出现的火情,确保林业、应急、消防和电力等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掌握并有效响应处置;允许电力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在特别紧急情况下边通报边排危,并在完成排危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简化的林木采伐相关手续;重大隐患完成整治后,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现场检查验收,形成隐患发现、报告、整治、反馈、核查的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能力提升机制。将电力设施通道隐患排查整治纳入日常培训和巡林工作重要内容,提升“一长三员”知险、识险、除险、避险能力;强化运用卫星、无人机、林火视频监控和红外测温仪等新兴科技手段,采取共建“红岩哨所”、共享基础设施、联动“林长制+线长制”等措施,促进业务交流和能力提升,确保隐患发现在早、整治在小。
三是建立健全补偿激励机制。区林业局结合实际制定林木采伐、修剪补助标准,具备条件的可纳入免赔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指导配合做好林地、林木征收、征用,统筹兼顾林农和电网企业权益。完善森林防火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023-41422327,参照森林防火举报奖励办法,对及时发现报告电力设施通道重大隐患的护林员、群众,对核实有效的线索给予500-1000元奖励,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参与度。
四是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将全区10条重要输电通道纳入重点保护范围,东风林场定期联合电力、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应急演练,优化现场处置流程,提升火情早期处理针对性和实效性。区林业局加强松线虫病疫木除治焚烧等用火现场管控,严格落实“七不烧”要求,焚烧现场必须严格实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管、配备灭火工具,防止出现失火、跑火等情况。
五是建立健全执法查处机制。针对在林区电力设施保护区违规栽植树木、违规野外用火、违规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树木和私拉乱接电线等影响高压线路安全的违法行为,林业、公安、应急等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打击,国网璧山供电公司要加强用户安全用电指导,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整治方式
1. 可燃物堆积:每个防火期至少全面清理一次,有条件的可以使用砖块、混凝土等硬化塔基及设施周边地面,或者采取化学防治。
2. 树线矛盾:电力设备所属单位对超高树木、倒伏树木进行采伐或者修剪处理,对重点林区具备条件的裸露线路有序实施绝缘改造。区林业局根据林区规划以及防火专项规划等,可采取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换栽低矮耐火树种、建设生物阻隔带的措施。
3. 设施本体隐患:由设施所有者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维护,无法立即消除的隐患应采取果断避险措施并明确时限;私拉乱接线路应立即断电停用,适时拆除。
4. 基础设施缺失:区林业局根据林区规划修建林下防火通道和森林消防水池(水箱)等有效措施,逐步林区完善防火基础设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促各镇街和相关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发挥各级林长作用,加大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通报和约谈等力度,结合“八张问题清单”,督促供电公司、林区电力设施所有者落实属事责任和主体责任,压实政府、部门和护林员责任,推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二)主动履职担当。区林业局要坚决扛起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的职责使命,督促相关经营单位清理塔基林下可燃物;按照科学绿化要求,在林区电力设施通道及周边进行国土绿化时栽植低矮耐火植物;结合森林抚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快清理威胁高压线路安全运行的超高、风偏、倒伏树木;优先保障隐患排查整治采伐所需限额,提供便捷服务,做到快速审批;在政策、技术方面提供支持,积极协助电力主管部门、供电公司、电力设施所有者以及林农整治隐患。区经信委要督促指导供电公司加强林区线路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国网璧山供电公司要主动清理塔基林下可燃物,整治树线矛盾,落实防火基础设施“四同步”要求。
(三)严格检查考核。区林业局会同区森防指办公室将“林电共安”林区电力设施通道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三年行动纳入日常检查和综合检查,联合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因履职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按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提级调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