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无人认领骨灰处置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依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遗体和骨灰规范处置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27号)规定,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拟将对自公告之日起30天后仍无人认领且存放一年以上未缴费的骨灰迁至重庆西郊福寿园人文纪念公园采取节地生态集中安葬(即不保留骨灰盒,骨灰直接入土的生态安葬方式)。
特此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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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无人认领骨灰处置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依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遗体和骨灰规范处置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27号)规定,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拟将对自公告之日起30天后仍无人认领且存放一年以上未缴费的骨灰迁至重庆西郊福寿园人文纪念公园采取节地生态集中安葬(即不保留骨灰盒,骨灰直接入土的生态安葬方式)。
特此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