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98M/2021-00132 | [ 发文字号 ] | 璧民发〔2021〕103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2 |
关于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镇街,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工作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28号)精神,现将《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的深入开展,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加快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制度措施和运行机制,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它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8月10日前完成。区民政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通知,明确专项清理整治责任。
(二)自查自纠,8月20日前完成。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查。各行业协会商会通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将本通知及国家有关减税降费政策传达至广大会员企业。对照专项清理整治重点任务,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璧民发〔2020〕185号)、《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璧民发〔2021〕75号)要求,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经理事会或监事会同意,法定代表人、监事长签字后,于8月20日前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三)清理确认,8月30日前完成。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所属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汇总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区民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四)抽查检查,10月10日前完成。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五)整改落实,10月30日前完成。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局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乱收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项进行整改,清理规范后的收费情况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改情况报告,经法定代表人和监事长签字、单位盖章,报送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区民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积极主动作为,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主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扎实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加强自查抽查查处。一是按照专项清理整治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璧民发〔2020〕185号)要求,结合“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再次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违法违规收费的,立即取消违法违规收费,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收费所得。二是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年度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相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抽取检查的行业协会商会比例,按照双随机抽查比例执行。三是紧紧围绕“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的工作要求,结合年度检查、变更登记、换届审查、章程核准、等级评估、抽查审计等工作,对会费超过4档、强制收费、强制捐赠、强制培训、强制入会、借评比达标表彰收费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持续开展整治,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依纪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责令撤换。四是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回头看”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632号)文件精神,结合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前期开展的打破服务垄断、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工作成效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检查部分收费较高的行业协会商会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收费集中公示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要强化收费源头治理。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对业务开展不正常、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内部管理混乱的行业协会商会要鼓励其依法予以注销,杜绝同类行业协会商会数量过多,增加企业负担。二是要加强法人内部治理。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约束收费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以及行业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分别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及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依法查处;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日常监管。要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不断提高违规收费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持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鼓励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四是要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12345”举报平台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鼓励群众和会员企业积极举报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形成人人抵制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信用管理。要加大对收费监管政策宣传,定期通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案例,严厉查处、公开曝光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典型案例,狠刹乱收费之风,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要将违规收费行为记入行业协会商会诚信档案和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增加失信成本,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自觉守信的正确导向。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在全面梳理总结本行业领域专项清理整治开展情况的基础上,于10月2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包含基本情况、主要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内容)和1-2个已查处的可公开曝光的案例分别报送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汇总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8月30日前报送区民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并将电子材料发送对应电子邮箱。
区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范永玲,13668014919;电子邮箱:529944014@qq.com;地址:璧山区中山南路133号305室。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邓光礼 ,18723427769;电子邮箱:369005901@qq.com;地址: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2号楼650办公室。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董长桥,18523500806;电子邮箱:361525764@qq.com;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建设路99号。
五、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方式
区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41421365,投诉举报邮箱:bsmzjsgk@126.com;
区发展改革委诉举报电话:41515275,投诉举报邮箱:369005901@qq.com;
区市场监管局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表
2.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汇总表
3.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4.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