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98M/2025-00274 | [ 发文字号 ] | 璧民许准字〔2025〕38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社会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2 |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关于重庆市璧山区旅游协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市璧山区旅游协会:
你单位向本机关申请重庆市璧山区旅游协会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璧山区旅游协会法定代表人由叶小金变更为陈卓;住所由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66号秀湖正南们1号变更为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66号秀湖正南门1号。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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