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衔接补助资金性质的通知
区扶贫开发中心、区东风林场:
市财政局渝财农〔2021〕18号文下达我区2021年衔接补助资金649万元,资金属性为中央资金。我局以璧财农〔2021〕40号文安排给区扶贫开发中心和区东风林场。其中区扶贫开发中心用于三合镇、正兴镇、八塘镇乡村振兴产业试点项目600万元,解决防止返贫突出问题和脱贫户跨省就业补助费用9万元;区东风林场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40万元。
根据市财政局渝财农〔2021〕7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璧财农〔2021〕40号文下达的2021年衔接补助中央资金649万元,调整为中央资金49万元(其中区扶贫开发中心9万元,东风林场40万元),市级资金600万元。列报科目、资金用途、绩效目标不变。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4日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41422307
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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