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办理结果

智能机器人形象
[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548E/2024-00028 [ 发文字号 ] 璧农(农药)罚〔2024〕3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8-05 [ 发布日期 ] 2024-08-05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璧农(农药)罚〔2024〕31号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人

自然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情况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重庆赐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劣质农药案

璧农(农药)罚〔2024〕31号

重庆赐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91500227MA5YX6MQ6H

张英兰



经营劣质农药

1.没收草甘膦30%可溶粉剂81袋;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9/07/2024


2.罚款2000元。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