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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548E/2025-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璧农(农安)罚〔2025〕14号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人 自然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情况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张大利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璧农(农安)罚〔2025〕14号 张大利

身份证 500103********0054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1202元; 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30/09/2025
2.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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