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2年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服务门店创建试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 相关要求,提升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服务门店创建试点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及补助标准
在我区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门店。全区在2022年创建农药经营标准化管理服务门店5个,每个门店补助2万元。
二、创建要求
(一)统一招牌形式。门店招牌要统一字体及底色,采用白色字体、绿色底色,且比例协调美观。
(二)统一货架摆放。展示货架要统一采用米白色,且有效分区、分类整洁。
(三)统一制度上墙。经营管理制度要统一规格、尺寸、外框、颜色,且实现上墙、规范美观。
(四)统一证照上墙。证照及公示牌要统一悬挂于制度牌下方,不得遮挡,且外观规整、便于监督。
(五)统一墙面颜色。门店墙面要统一为白色,且干净整洁。
(六)统一追溯管理。追溯管理要统一使用重庆市农药溯源监管云平台,且实现农药溯源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回收。
三、申报创建流程
对符合申报条件、愿意参加今年创建的主体,请于2022年7月20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书面申请,我委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本地农药经营使用情况,坚持“客观公正、优中选优”原则,遴选5家基础较好、经营规范、管理服务到位的农药经营门店开展创建试点。对逾期申报的,我委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敬川,联系电话:13500351940,邮箱:471789689@qq.com)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