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璧山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背景
为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依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申报通知,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作物秸秆高质量综合利用,提升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秸秆综合处理企业等,有意愿对秸秆进行有效处理和利用。
三、支持环节
(一)秸秆机械粉碎腐熟还田环节
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腐熟还田技术,支持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加装后置式秸秆粉碎抛洒还田装置或购置小型秸秆粉碎机等设备,并开展秸秆粉碎还田腐熟技术的实施。
(二)秸秆能源、原料链条化利用环节
开展秸秆能源、原料链条化利用示范,支持区域内的秸秆收储加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社会化组织等主体,开展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主要开展以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为主的“五料化”利用,达到以秸秆利用为纽带,实现农作物秸秆“收储—加工—利用”延展利用链示范,构建完整循环利用链条。
四、支持标准
该项目补助总金额为50万元。
(一)秸秆机械粉碎腐熟还田环节
每个申报主体实施面积不少于500亩,按100元/亩进行补助,单个补助金额最高为5万元,该环节补助总额最高为30万元。
(二)秸秆能源、原料链条化利用环节
每个申报主体全年完成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不低于500吨,按200元/吨进行补助,单个补助金额最高为10万元,该环节补助总额最高为20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内容真实合规。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骗取、套取财政资金。
(二)申报期限。本年度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申报主体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附件:1.璧山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2. 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联系人:黄青丽 023-41516060)
附件1
璧山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申请企业情况 |
申报主体名称(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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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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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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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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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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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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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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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 ||||
我已阅知《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在此郑重承诺:所提交的项目申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和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制日期:
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
如种植面积、种植作物,秸秆产生量及处置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实施地点及规模
(二)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
(三)实施进度
(四)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五)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详细阐述项目总投入、资金具体用途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业务范围
(二)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
(三)有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