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璧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实施单位:
按照《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规则》(渝双反联席办〔2024〕2号)和《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方案》(渝双反联席办〔2025〕3号)要求,现对《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重庆市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璧农发〔2024〕171号)中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进行调整,将附件1第12页“并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并备案”和附件2第20页“按照上述基本条件要求,已选定智慧农服集团璧山公司为2024年供销系统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服务主体(见附件11)”内容予以删除,将附件11的遴选单位全部修改为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 庆 市 璧 山 区 财 政 局
重庆市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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