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

智能机器人形象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1-001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日期 ] 2021-10-26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措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流动调配工作。

3.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人才引进政策措施。

4.负责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就业援助制度。

5.牵头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含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下同)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6.牵头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维护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7.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案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评审和聘用;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人才交流、人才引进、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全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回)区工作或定居措施;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措施。

9.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下同)的聘用、任免、考核、晋升、培训、奖励、处分、辞聘解聘等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政策措施,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11.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等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伤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12.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4.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6.有关职责分工。与区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教委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科、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重庆市璧山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法规与监察科(行政审批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社会保险管理科、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挂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牌子),内设机构为正科级。下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正处级)、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处级)、区人力社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科级)4个参公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1.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977.36万元,支出总计2,977.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8.38万元, 增长34.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新职业培训资质奖励、璧山工匠费用等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88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7.27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新职业培训资质奖励、璧山工匠费用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3.71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93.6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77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78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新职业培训资质奖励、璧山工匠费用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219.44万元,占44%;项目支出1,553.28万元,占5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60万元,增长108.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结转结余:璧山工匠58.20万元,鸿雁计划专项资金109.13万元,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6.15万元,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31.1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77.3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8.38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2020年比2019年新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新职业培训资质奖励、璧山工匠费用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7.39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新职业培训资质奖励、璧山工匠费用、鸿雁计划等项目,资金用途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1200万元,新职业培训资质奖励13万元,璧山工匠费用83.64万元,2020年“鸿雁计划”专项资金135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班伙食补助资金4.21万元,2019年信访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优秀单位工作经费10万元,高层次人才线上服务平台经费36万元,副高专家学术交流、休假、疗养“三位一体”及培训经费14.12万元,办公楼安装电梯费用38.69万元,一次性退休补贴9.24万元,退休职工李瑞勇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21.97万元,人员变动追加经费11.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7.27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新职业培训资质奖励、璧山工匠费用、办公楼电梯安装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3.74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追加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新职业培训资质奖励、璧山工匠费用、办公楼电梯安装、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6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2,77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78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新职业培训资质奖励、璧山工匠费用、办公楼电梯安装、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72.75万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新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新职业培训资质奖励、璧山工匠费用、办公楼电梯安装、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60万元,增长108.7%,2020年度结转结余情况:璧山工匠58.20万元,鸿雁计划专项资金109.13万元,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6.15万元,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31.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了璧山工匠项目,鸿雁计划专项资金比2019年结余金额也有所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7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局下达指标,追加了2020年“鸿雁计划”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57.96万元,占9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2.07万元,增长100.5%,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追加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新职业培训资质奖励、璧山工匠费用、办公楼电梯安装、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等项目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68.57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4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终据实追减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01.33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15万元,增长101.9%,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三项”改革性津补贴2019年、2020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9.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8.98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由于从2018年7月开始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标,2019年才进行补发,2020年按照新工资标准正常发放,工资调增,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所以2019年度人员经费比2020年度人员经费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9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60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我局根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支出项目,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同时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度组织培训也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物管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2万元,下降67.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91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无人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2020年无人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和2020年均无人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0年无购置车辆预算。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无购置车辆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和2020年均无购置车辆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7万元,下降 65.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2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2020年进一步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人社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人力社保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5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9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33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1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60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65万元,下降12.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用。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26万元,下降79.2%,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组织培训比2019年组织培训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6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培训费预算为单位在职职工培训费用,2020年培训费支出数包括除本单位在职职工培训费用以外的,由我单位组织的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1,553.28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附件3。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单位不属于重点绩效评价部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293150。


附件1.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附件3. 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