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17-15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17-08-14 | [ 发布日期 ] | 2017-08-14 |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序列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方案等,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业务宣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核算;负责核算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承担审核报销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等。承担社会保险数字化、信息化的建设,承担社会保险专用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各类社会保险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办理社会保险稽核业务,督促单位依法参保、如实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指导各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主要开展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村居“两职”干部及计生专干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按照渝府[2005]121号文件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生活补贴、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企业军转干、企业复退军人生活困难补助等工作。服务对象为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临聘人员)、村居干部、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企业军转干、企业复退军人等,涉及122余万人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内设机构综合科、信息档案科、公共业务科、个人参保科、城乡居民保险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退休管理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科、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科、基金一科、基金二科、稽核督查科、服务监督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14个科室,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分为4个服务大厅,40个服务窗口。
(三)、部门人员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核定编制69名(其中干部67名,工人2名),现实有工作人员79名,退休职工3人,支部党员45名。现有领导班子成员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为29574.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74.60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29559.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4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4.9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960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65万元,项目支出28847.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8.99万元。
2015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为29600.51万元。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2.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日常运转经费,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临时人员工资、退休人员退休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代发在乡复原、退伍军人、军转干、建工、离休、原民办教师、国企职教幼教、农技(机)、乡镇(公社)老放映员、17号文等人员的生活及医疗补贴;全区离休干部医药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46.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立医院改革药事服务费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15.41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全区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及原农技(农机)员养老和医疗补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46.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重庆璧山区社会保险局“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6.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8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严格控制接待费,尽量减少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使得“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13.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人员数量和接待标准,减少在外就餐次数。2016年实际发生因公接待105批次,2360人次,人均接待费用57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66万元,主要是2016年公车改革对我单位的公车进行了拍卖及划拨各1辆,保留公务车1辆。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91万元,比2015年增加0.15万元,增长0.0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4名,年末新招录人员2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运行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2万元。
五、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基金科联系电话:41419453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