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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36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重庆市司法局 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司法局

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两江新区司法局、万盛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单位,各协会:

现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立足自身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中的重要情况或问题,请及时报送市司法局。

  

  重庆市司法局

                                  202133

  (联系人:张志敏;联系电话:67087385

  

  

  

  

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31号),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全面履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职责

1.推动出台《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重庆市标准化条例(制定)》等一系列知识产权领域地方性法规。(牵头单位: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立法四处)

2.加快修订《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适时启动涵盖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综合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牵头单位:立法二处)

3.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的重点审查内容,督促制定机关或起草部门依法对不符合中央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精神的制度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牵头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处)

4.对党委政府出台或签署涉及知识产权的政策和重要合同及时研究、依法审核,破除不利于创新的制度壁垒、防止产权保护政策松劲、严防侵权行为发生,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率运用的政策导向。加强对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监督,为党委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意见。(牵头单位: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立法三处、立法四处、规范性文件管理处)

5.指导规范市、区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助出台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督导新闻出版、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6.指导规范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协助规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确保与司法、仲裁、调解适用的证据标准相统一;编辑全市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7.推动建立成渝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成渝两地行政主管部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8.助力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参与协调建立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部门知识产权执法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机制。(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9.协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将知识产权两法衔接信息与重庆市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互联共享,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技信息处)

10.指导监督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全面履行专利领域的行政裁决职责,探索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登记和外观设计侵权纠纷快速裁决机制,缩短简易案件行政裁决时间。(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11.加强行政复议对知识产权领域行政争议化解,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全面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牵头单位:行政复议立案处、行政复议审理处、行政应诉处)

二、持续提供知识产权保护高质量法律服务

12.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与市高法院民三庭、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重庆汽车摩托车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深度对接,以此探索建立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各渠道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13.依托重庆律师英才培养计划”“重庆市公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重庆市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专项培育行动”“重庆市知识产权专业公证员百人培育行动,争取3年内建设一支品行良好、专业能力突出、且能处理涉外事务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

14.大力实施2345”律所品牌发展战略、“321”公证机构发展战略、“678”鉴定机构发展战略,力争3年内打造100家具有知识产权专业背景的律师事务所,10家市级知识产权公证示范机构,引进和培育5家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

15.深化成渝双城经济圈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共同打造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法治理论高峰论坛、西部法律服务联合研讨会等重大法治会议的常设议题,定期发布川渝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机构及律师名录,扎实做好区域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高质量供给。(牵头单位:律师工作处)

16.充分发挥“一带一路”陆海贸易新通道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的协调研究作用,编制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纠纷应对指引,会同有关部门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机制、顾问团队和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律师工作处)

17.持续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会同有关商会协会、产业联盟、园区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发布行业、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牵头单位:律师工作处)

18.在全市公证机构统一开辟知识产权公证绿色通道,建立知识产权维权取证快速响应机制,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只跑一次”“一次都不跑的公证服务。(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19.完善知识产权公证保护新模式,推广用好行本·公证链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等互联网在线取证、存证平台;配合市高法院探索研究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着力解决当事人举证难问题。(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20.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鼓励和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做大做强做优,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为案件办理提供关键性证据,积极助力司法机关破解侵权困局、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全力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产权人的科技创新成果。(牵头单位: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

21.健全完善知识产权领域各类法律服务行业的工作规范、业务指引、执业标准,深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优质高效、诚信规范的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律师工作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

三、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机制

22.在知识产权领域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支持专利代理师、律师等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牵头单位:律师工作处)

23.配合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重庆调解中心搭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平台。(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24.联合区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综合服务平台,在各区县普遍设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工作室,逐步形成覆盖市、区县及乡镇  (街道)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25.大力支持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行业协会设立行业性调解组织,在产业集聚区、电商平台、专业市场等重点领域或区域定点开展调解工作,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26.积极推动落实知识产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27.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业务能力建设,组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专家库”“尖刀连,力争培育120人以上的知识产权专业调解员。(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28.加强重庆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大力培育引领西部、辐射全国、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仲裁机构。(牵头单位:重庆仲裁办)

29.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规范和程序标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速裁机制,推动仲裁与调解、行政保护及诉讼有机互补、相互衔接。(牵头单位:重庆仲裁办)

30.建立常态化知识产权仲裁员培训机制,积极引进具有涉外背景的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员,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仲裁专家队伍。(牵头单位:重庆仲裁办)

31.依托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开设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32.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重庆市普法责任清单》,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普法责任,发挥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重庆理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等高校作用,不断创新知识产权普法方式方法,创作发布一批有重庆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动画片、短视频等音像资料,收集宣传一批学术论文造假、影视著作剽窃、专利技术卡脖子等社会热点案例,有效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33.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法润社区、司法同行行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形成一揽子知识产权保护在基层系列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每年开展市级层面10场、区县层面100场、村(社区)和园区等1000场次的知识产权宣讲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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