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服务 政策问答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43N/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1年9月2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对璧山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除对区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外,重点关注疫情防控、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惠企利民等民生政策落实,不断拓展审计全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璧山区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经济恢复稳定,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内生动力。

——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障“三保”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保障范围标准及现行政策标准,足额保障2020年“三保”资金51.35亿元。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助推全区经济复苏。全年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05亿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经营用房租金减免。

——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总体统筹调度,实施脱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推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巩固脱贫成果。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璧山区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璧山区决算草案表明: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61亿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5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1.28亿元,非税收入19.27亿元),区本级完成预算的10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3.61亿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6.65亿元,区本级完成预算的96%。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3.31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6.07亿元,区本级完成预算的10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3.31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57亿元,区本级完成预算的96%。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涉及3个单位7.38亿元,审计期间已追缴入库4.73亿元。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基础信息不规范,一体化信息系统与部门决算报表的实有人员数量、公务车辆数量等填报均不一致,无法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依据。二是预算约束性差,以切块方式编报预算。三是预算批复不完整,预算批复率为71.04%。四是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部分项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设定流于形式,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不细化。五是预算公开评审管理不到位,部分预算资金未纳入公开评审。六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其中:67个单位无预算采购,17个单位超预算采购。

(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分配或分配不及时2.44亿元。二是专项资金35万元使用不及时。

(四)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不到位,部分预算资金通过代管资金账户核算,预算资金与代管资金核算范围未能完全区分,界限不清。二是授权支付中大额提现,17个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与代管资金账户超限额提取现金。三是银行账户清理不彻底。四是核销借出款项依据不充分。

(五)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决算报告内容不完整,未按《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载明重点支出的绩效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上半年,璧山区审计局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贯彻执行预算法,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强化财务管理、推进内控制度建设,部门预算编制水平总体有所提高,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预算约束力增强。但审计也发现,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

一是1个单位以往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3个单位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薄数据不一致。

(二)收入征缴方面。

一是1个单位收取的116.73万元考务费未上缴区财政。二是1个单位收到横向生态补偿款400.98万元未上缴区财政。三是1个单位应收未收林地租金28.76万元。

(三)预算支出方面。

一是6个单位部分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二是1个单位将空调电力改造资金等60.70万元申请拨付至下属单位账户,未发生实际支出。三是2个单位未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费用,申请财政资金至银行代发户,且每月存在较大余额。四是1个单位未及时支付采购款90.87万元。五是1个单位提前支付保安派遣服务费1.90万元。六是1个单位超额支付库房安全服务费。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5个单位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费、代账会计服务费、办公楼附属设施维修费、复印机、电脑购置费等。

(五)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3个单位结余资金249.24万元未及时上交区财政。

(六)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4个单位共计33.93万元资产未纳入资产核算和管理。二是1个单位公务用车账实不符。

(七)其他方面。

一是5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二是3个单位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三是1个单位工会预算编制及核算不规范。四是1个单位使用下属单位资金购置办公设备。五是1个单位合同签订时间晚于项目实施时间。六是1个单位超比例预留工程质保金。七是1个单位未经审批聘用1名临聘人员。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璧山区各单位围绕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惠企利民等各项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部分单位在推进落实禁捕退捕政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2019年以来,按照全市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璧山区积极整合,取消了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建成了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了“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互动机制,通过“八大资金池”等多种方式努力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但审计发现璧山区需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完善线上审批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方面。主要涉及1项政策推送力度不够,影响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应取消未取消1项收费;将应由部门承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介服务费、专家评审费转嫁给企业承担。

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方面。主要涉及个别审批事项审批时间过长;区域整体评价工作未按进度完成;相关主管部门未对原有审批流程进行优化;个别审批事项未实现“一日办结”;“证照分离”数据传输存在遗漏风险。

三是保持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政策落实方面。主要涉及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设置壁垒;“双随机、一公开”缺乏部门联动。

四是优化政务服务方面。主要涉及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评价率低;专职帮办人员与相应设备配备不齐;部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直接将申报材料简单收集打捆,未对申报材料进行优化、整合;电子证照应用场景较少,电子签章未实际使用。

(二)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执行方面

一是退捕安置补偿措施针对性不强,退捕渔民普遍按较低档次缴纳居民养老保险,部分渔民参保后断保。二是渔政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人员及装备设施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三是自用船舶和“三无”船舶清理不够彻底,自用船舶管理不规范。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1个单位发放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补贴标准不一致。二是1个单位未制定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指标,也未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三是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付进度缓慢。四是债券资金沉淀闲置或项目进度缓慢。

(四)涉企保证金清理方面。

一是1个单位违规收取涉企保证金。二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退涉企保证金。三是相关企业未及时补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1个单位应收未收逾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二是1个单位逾期未收回企业应急转贷资金。

    (六)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是1个单位对疫情防控捐赠资金和物资分配使用不及时。二是2个单位接收捐赠物资未签订捐赠协议。三是2个单位捐赠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四是1个单位台账登记不准确,捐赠物资台账与实际库存不符。五是1个单位未统筹管理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各自收集管理,并存在4家企业重复。

(七)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方面。

一是专项补助资金政策落实不到位,包括:专项资金安排零散不利于重点领域建设、未建立专项资金内控制度等。二是工程保证金管理不规范,包括:提前退还履约保证金、未及时退还质量保证金、超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三是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1个工程开工一年后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四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7个项目进度滞后。五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项目资金闲置。六是1个单位投资政策落实不到位,包括:产业化项目建立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效果未达预期、部分用地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部分涉农项目未按计划开工、部分项目验收不规范等。

四、重点专项调查审计情况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

2018年—2020年,璧山区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率逐步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总体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政策执行与综合管理方面,未按要求编制规划,固体废物底数不清、报送数据不实,固体废物政策、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是在污染防治监管方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不到位、转移管理不规范;对危险废物管理不严格,对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监管不到位,对危险废物运输监管力度不够,对医疗废物监管不到位,对拆解企业监管不到位;对建筑垃圾监管不严造成处置不合规,监管不到位,存在随意倾倒垃圾现象。

三是在项目建设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项目运行管理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

(二)璧山区2019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推进脱贫攻坚政策、项目落地落实,全区贫困面貌明显改善、群众收入显著提高、公共服务日趋完善,如期完成脱贫销号。但审计也发现璧山区存在脱贫攻坚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个别产业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落实、个别产业扶贫项目运营效果不佳、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未落实、个别扶贫车间支付贫困人员的工资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二是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超合同约定拨付扶贫项目款问题。三是合同签订方面存在个别工程监理合同订立不严谨,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与中标金额不一致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决算)审计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2个,项目送审金额36151.47万元,审减金额1803.19万元,综合审减率5%;复核中介机构审核报告12个,复核前审减202.75万元,复核再审减105.67万元;决算审计项目1个,建设管理审计调查项目1个。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未实施招投标、工程款支付不合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不规范、项目名称及工期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1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等问题。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增强预算法意识,严格预算管理。一是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操作细节、科学制定指标体系,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增强财经纪律意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严格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性,杜绝虚增财政收入。二是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应收尽收”。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改善财政收入结构,确保财政收入可续性。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对财政资金划入实体账户的动态监管,切实压实财政审核责任,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完善,防止预算项目资金违规转出和使用,提高国库资金使用效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