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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43N/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1年9月26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落实整改。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加大督促整改工作力度,整改成效较为明显。2021年12月15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

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或决议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将审计整改列入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做好审计整改全链条管理。要求清单化梳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按时序进度加快推进整改销号,并定期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整改进展情况。

(二)细化方案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整改任务下发后,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问题,分类汇总,核清情况,落实相关责任人,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强化跟踪督办,实现动态管理。

有效运用全区重点工作抓落实跟踪督办系统,要求被审计单位每月在系统中反馈审计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督查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到位,按期办结销号,形成审计整改动态跟踪督办体系。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对资金账户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往来款项清理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规范。二是加强内控制度,推进绩效管理,出台文件规范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的申报,要求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三是规范招商引资项目监管,进一步要求招商主体从严把控项目准入,建立项目监管平台和定期清理机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四是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监管工作,从项目申报、债券发行、资金预算与拨付、调剂使用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范。五是开展财务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加深财务管理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资金账户管理、采购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认识。

截至2021年11月中旬,未整改到位5个问题,主要是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专项资金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专项补助、企业违反协议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等问题。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预决算编制。4个单位通过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规范预决算编制等途径,对预算编制不完整、决算编报不实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加强收入管理。1个单位上缴非税收入166.84万元,1个单位上交补偿款结余资金103.94万元。三是严格预算执行和支出。5个单位强化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5个单位加强了预算支出管理,1个单位及时支付采购款90.87万元,3个单位清理不规范支出。四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5个单位加强了专项资金的监管。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13个单位将结余资金249.24万元上交区财政,5个单位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6个单位将违规报销的费用2.24万元上交区财政,3个单位完善了管理制度,加强了经费和采购管理,2个单位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个单位规范了聘用人员的管理,2个单位加强了工会经费的预算收支管理,1个单位规范了质保金预留比例。

截至2021年11月中旬,未整改到位3个问题。主要是应收未收林地租金、预算执行率低、往来款清理还需继续推进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减轻企业负担。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力度宣传企业享受优惠的政策;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介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纳入政府采购和财政预算。二是深化简政放权。落实专人确保审批事项按时完成;优化了审批业务流程;简化了开办企业流程,促使开办企业“一日办结”率达100%。三是保持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活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四是优化政务服务。配齐3名专职帮办工作人员、10台电脑、5台打印机,优化便民服务设施。

2.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执行方面。一是落实补偿措施。实现退捕渔民养老保险享受缴费补贴告知书签订率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全部按最高档次3000/年缴费,28名退捕渔民享受缴费补贴共计17.48万元。二是健全执法机制。每月开展1+N联合执法行动,组建专业护渔队伍,配备车船、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相应设备。三是规范船舶管理。全面摸清5米以上船舶底数,开展自用船舶摸排和登记证书发放工作,成立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开展青龙湖船舶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补贴标准一致。项目资金支付前进行复核,做到公平公正。二是制定绩效指标。编制《璧山区财政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实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三是确保支付进度。抗疫特别国债按照工程进度共支付5.72亿元,支付比例为100%。

4.涉企保证金清理方面。一是及时清退涉企保证金。二是要求企业及时补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收回应收未收逾期配套费3640.63万元。二是划转资金至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专户,完成资金归还。

6.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及时分配使用捐赠资金、物资。二是规范捐赠工作。三是加强统筹管理。

7.重大项目建设方面。一是落实专项补助资金。二是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三是规范基建程序。四是推进项目进度。五是落实农业园区投资政策。

截至2021年11月中旬,未整改到位2个问题。一是债券资金沉淀闲置未及时支付。二是1个工程违规收取保证金尚未退还施工单位。

(四)重点专项调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一是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政策执行,加强综合管理。对产废企业填报系统数据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管控,摸清全区建筑垃圾底数,已关停私自开设渣土倾倒场2个,清理整治废弃的渣土倾倒场2个。二是强化污染防治监管。联合执法、多措并举,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的监管。三是加强项目运行管理。通过外运、调节污水等措施解决正兴生活垃圾填埋场负荷过大的问题;通过创新试验成功提高废物处置设施利用率。

2.2019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扶贫项目运营效益,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补发扶贫车间贫困人员工资;发挥扶贫项目带贫致富作用。二是规范工程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更正监理合同中的错误;加强招投标管理,聘请中介机构实施审计。

截至2021年11月中旬,未整改到位3个问题。主要是未按要求编制规划、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

三、采纳审计建议,健全完善制度情况

各责任单在全面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入分析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采纳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着力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截至2021年11月,共制定、修订各类制度29项,涵盖审计查出问题涉及的各个领域。

(一)提升财政管理质量,促进财政资金增效。成立整治地方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收入管理,科学组织财政收入。印发《关于进一步硬化财政预算约束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约束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往来资金的管理,规范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绩效和政府采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收入管理的通知》,科学组织预算收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操作规程(试行)》,规范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的申报。

(二)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大政策宣传,优化政务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推动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水平,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制定《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管理船舶,确保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到位,切实落实长江禁捕退捕政策,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序时推进项目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和支付进度,动态管理、严格管控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出台《区教育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多项措施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三)着力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开展联合执法,狠抓城市建筑垃圾管控。印发《关于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通知》,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率,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四、下一步措施

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政策落实、制度执行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情况的审计力度,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目标,注重发挥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充分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加强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巩固整改成效,着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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