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三举措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
一是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管理。区水利局编制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服务指南》,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和办结时限,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区水利局还印发了《技术评审管理办法》,并将专家评审费纳入了财政预算,禁止向生产建设单位或者方案编制单位收取评审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并配合市水利局做好方案质量抽查工作。通过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验收管理,逐步形成了申请、受理、审批、检查、核验的管理程序。“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7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210万元,验收备案水土保持设施22起。
二是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的查处。以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为依托,结合水利部、市水利局遥感监管常态化管理要求及下发的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在“监管强手段”上谋创新,采取遥感监管、无人机航拍、移动终端动态管理、现场复核、“互联网+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精准发现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的能力,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弃”等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实现全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实施水土保持监管“两单”制度管理,实行失信联合惩戒,使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觉守法,不敢随意违法,全面管控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复核图斑219个,核查出违法违规项目81个,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已全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是加大部门协作,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沟通衔接,准确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建立监督执法项目清单,及时通报生产建设项目信息,掌握新开工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动态,周密制定水土保持执法检查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与行政综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明确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对正在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水土保持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