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027401/2024-0014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5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1 |
王子新材料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重庆市璧山区科技二路188号 |
重庆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长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重庆大蓄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科技二路188号厂房,购置吹膜机、印刷机、覆膜机、制袋机和吸塑机等生产设备,建设王子新材料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PE包装袋5000万个/年,EPE覆膜袋200万个/年,打包膜10万卷/年,吸塑盒100万个/年,吸塑托盘200万个/年,EPE包装50万个/年。 |
(1)废水 空压机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和生活废水、冷却循环废水一起进入现有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2)废气 吹塑、印刷、印刷清洗、造粒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米高1#排气筒排放;吸塑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米高1#排气筒排放。覆膜、制袋、粘合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中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通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同时采取合理的平面布局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PET、PP片材、EPE包装)、废包装、废模具、不合格产品(EPE覆膜袋、PE包装袋、打包膜)、废墨盒。不合格产品(EPE覆膜袋、PE包装袋、打包膜)收集破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边角料、不合格产品(PET、PP片材、EPE包装)、废包装、废模具交废品公司回收处置,废墨盒由厂家回收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墨桶、废液压油等。产生的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