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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4-002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启森砂岩矿开采加工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五龙村大石坡

重庆启森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宽信科技有限公司

矿区面积为0.0624km2(其中,开采利用面积为0.0362km2,无资源区面积为0.0226km2,禁采区面积为0.0036km2),临时用地面积为0.0047km2。因此,拟建项目开发利用面积为0.0409km2。

生产规模:新建1条机制砂生产线,购置给料机1台、制砂机1台、挖斗洗砂机1台、轮式洗砂机1台、挖掘机3台、装载机10台等其他辅助设备,通过开采-破碎-洗砂-脱水等工序生产机制砂,剔除矿石中的泥土量2.25万t/a后,建成后预计达到年产机制砂12.75万吨。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台阶式采矿。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3.33%。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拟建项目劳动定员30人,1班制,8h/d,夜间不生产,年工作300天(雨天不工作),不设食堂和宿舍。

1、废气

矿山在开采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可以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对环境影响小。

拟建项目开采期具体粉尘防治措施:

(1)采区污染防治措施

①表土植被采用随剥随除的方式,表土也采取即挖即运的方式,以减少表土水分损失,保持表土湿度,减少粉尘产生量。

②矿山钻孔设备采用潜孔钻机,在潜孔钻机上配备捕尘装置,并进行湿式凿岩,从而有效降低凿岩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

③采场内主要运输道路、采空区进行定期洒水降尘,洒水次数及用水量根据天气情况和扬尘产生情况确定,减少风力扬尘和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对挖掘机、铲车等机械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减少尾气的排放。

(2)工业广场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采用加水破碎洗选的方式,后续加工环节粉尘产生量极少,主要为前端卸料环节,需要进行针对性的治理,拟建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卸料口进行三面围挡,卸料时,在卸料口上部设置喷淋雾装置实时喷雾降尘。

②破碎站、仓库置于密闭的钢架厂房内,仅留运料进出口。

③对工业场地进行硬化处理,用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且无破损现象,且每天对场地进行洒水,从而减少扬尘产生量。

④在工业场地周边种植一些滞尘性较强的树种,如桑树、刺槐等。

(3)场内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矿石全部通过载重汽车外运。针对道路扬尘,应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根据天气情况,使用1台洒水车对场内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从而减少风力扬尘和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量。

②在工业广场道路出口处设置1座洗车槽,采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安排专人负责维护矿区运输道路的清洁,对日常洒落的小颗粒矿石和矿石粉尘进行清扫收集,减少道路积尘量,从而减轻运矿道路扬尘产生量。

③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尤其是车辆经过居民点的路段时,应严格禁止车辆超速。另外,应严禁车辆超载,避免矿石在道路沿线洒落。

④由于运输车辆载重量较大,经长年碾压后,矿石运输道路路面极容易损坏,从而导致运输过程中车辆颠簸,容易产生扬尘,并使得运输车辆油耗增大,汽车尾气排放量增大。因此,在建设运矿道路时,需按车辆的载重要求进行设计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并在矿山服务年限内,定期对道路进行维护,保证路面平整,从而减少扬尘产生量。

⑤运输车辆应进行车斗防尘。

(4)排土场污染防治措施

①表土、风化泥岩及夹石在排土场场内分区堆放后,进行压实处理,采用高压微雾装置定期洒水;

②长期(如3个月以上)不使用时,使用帆布对表层进行简易覆盖,场内已达设计堆存量的区域应该撒播草籽,进行绿化。

(5)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建设单位还应完善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当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在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的同时,应当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职责。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制度,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并保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

2、废水

拟建项目无外排废水,对环境影响小。

(1)生活污水

拟建项目依托租赁民房已建的10m3化粪池,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生产废水

①石料清洗废水

拟建项目采用12m3废水暂存池收集调节石料清洗废水,在定期泵送至150m3絮凝沉淀池中絮凝沉淀后,再经45m3三级沉淀池逐级静置沉淀后,取三级沉淀池三沉池上层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②车辆冲洗废水

拟建项目在工业广场道路出口处设置的1座32m3的洗车槽,对进出矿区的车辆轮胎进行冲洗,车辆冲洗废水在冲洗池内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初期雨水

①开采防治区:一采区设1座2×1.5×1.0m的沉砂池(建设期)见附图17,二采区设3座2×1.5×1.0m的沉砂池(运行期)见附图18,三采区设1座2×1.5×1.0m的沉砂池(运行期)见附图18,沉砂池与道路排水沟相配套。

②工业场地及道路防治区:在场地内新修1座尺寸为5×4×1.5m的雨水沉淀池、1座尺寸为8m×4m长×宽)的洗车槽,并在区内新修130m的排水沟、布设24m的排水涵管、配套2座尺寸为2×1.5×1.0m的沉砂池,工业场地沉淀池、洗车槽、沉砂池位置见附图18。

③表土堆场防治区:在南至西侧新修148m的排水沟,在堆土区域下部布设编织袋土临时拦挡,雨天对堆土采用塑料彩布条临时覆盖的措施。

④排土场防治区:一采区采坑内的排土场下部新修80m的挡土墙,并在排土场上部新修180m的截水沟,在堆土区域下部布设编织袋土临时拦挡,雨天对堆土采用塑料彩布条临时覆盖的措施。

项目初期雨水先经沉砂池再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矿区洒水降尘。

3、固废

固废对环境影响小。

(1)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要求

①应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要求,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应结合本次环评、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并记录固废的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理方式等信息。

②排土场、弃渣场应严格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I类工业固废贮存场的选址要求布设;堆土场需采取覆盖、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运行期应严格控制排土场、弃渣场的堆放高度、堆放面积,排土场、弃渣场周边的排水沟渠应定期疏通、清理。

(2)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的转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相关规定:

①应当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或场所,贮存设施或场所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23)的要求设置,并分类存放、贮存,并必须设置“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措施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随意露天堆放。

②对危险固废储存场所应进行处理,如地坪上方需设置托盘等,消除危险固废外泄的可能。

③对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④危险废物禁止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⑤企业应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规范申报,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

4、噪声

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开采期间主要噪声源是采区挖掘机、铲车、推土机、推土机等室外移动噪声源及工业广场内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等室内固定噪声源。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分别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措施,具体如下:

(1)采区噪声防治措施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噪声低、振动小、能耗低的先进设备,矿山的开采需避开周边居民点的休息时段;

②注意机械保养,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等;

③严格落实厂区生产工作制度,上午工作时段为8:00~12:00,下午工作时段为14:00~18:00,每日8小时工作制,夜间严格禁止生产,合理安排机械作业时间,需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段,同时需作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取得公众的谅解。此外,矿山生产制度为300天/年,其停产休息时段应尽量与节假日重合,因厂区开采期间会导致区域车流量增大,本次评价要求,中考、高考时段,拟建项目应停产以履行社会责任。

(2)工业广场防治措施

①购置低噪声设备,破碎筛分洗砂等设备、传送带基础加装减振垫,且置于室内。

②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等。

(3)其他防治措施

①场外运输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

②加强作业场区周边的绿化,利用植被林木的散射、吸声、隔声作用,降低作业噪声。

③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要求其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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