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 办理结果

智能机器人形象
[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4-0049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08 [ 发布日期 ] 2024-10-08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琪森火锅调味品及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西五路16号

重庆琪森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新购置土地,总占地面积6885.8平方米,新建生产厂房1栋及配套用房等,建筑面积约5899.77m2,建设火锅调味品及豆制品生产线,购置清洗机、全自动油炸锅、拌料机、绞切机、粉碎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年产豆腐干200t/a、怪味胡豆300t/a、炒货350t/a、油炸豌豆20t/a、火锅底料1000t/a、豆瓣调料1000t/a。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1.8%。

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废气经25m高(DA002)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经过水浴除尘处理,废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新建生化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选用“隔油池+pH调节+破乳+混凝沉淀+气浮+A/O+高效沉淀”),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杠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因子COD、氨氮、总磷、BOD5)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Ⅳ类标准后排入璧南河。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室内独立空间,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定期检修和保养设备。

固废:杂质和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豆渣、生物质燃料废渣外售;不合格品、废食用油、废油脂、隔油池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