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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5-001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5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璧江)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bisha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shbspgs@163.com,传真:41419450。通讯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邮编:4027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加工迁建项目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莲生村科技路230号附26号

重庆璧江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重重庆宽信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璧江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租赁重庆市璧山区新能源装备产业园纳成产业智谷园区现有闲置标准厂房建设本项目,项目新购置涂装生产线及喷塑生产线,其他剪板机、冲压机、车床等设备为利旧,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摩托配件9.5万套、汽车零配件0.5万套。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16.7%。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重庆市璧山区新能源装备产业园纳成产业智谷园区标准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不涉及建设新的厂房,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的安装。故本评价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详细分析,仅进行简单分析。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重庆市璧山区纳成产业智谷园区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现场搬运扬尘等。采用洒水抑尘能够有效减轻粉尘扩散,且施工期较短,随施工期结束而结束,因此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内部装修等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同时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后,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设备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够得到有效地处置,不直排环境,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排放主要包括涂装废水、地面清洁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生化池处理,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生产废水,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其工艺为“隔油+调节+芬顿氧化+混凝沉淀+气浮”,设计处理规模为5m3/d。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分别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璧山高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2、废气:

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粉废气经滤筒过滤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涂装线废气及打样废气采取“水帘过滤+气旋喷淋除尘+除雾+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塑粉固化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18m排气筒排放(DA003);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经分析,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运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周边均为工业用地、50m范围内无声敏感点分布,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废: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全部交于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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