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58268XL/2022-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文化旅游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6-02 |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璧)文综罚字〔2022〕12号
当事人:重庆市璧山区予语予网吧
证照(证件)名称及编号(号码):营业执照91500227MA60GCBF0C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黄颖斌
住所(住址等):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璧青北路1001号附10-16号
日常检查,2022年4月12日,我委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回避权后,对当事人重庆市璧山区予语予网吧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在营业,在对该场所030号机上网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该人员称未带身份证,在执法人员询问后,该人员出示手机上的身份证照片,显示人员姓名古全富(身份证号码500******231),该人员称是接替他人坐在那里,经执法人员调取该网吧监控回放,查证该人员于2022-04-11 21:18:12进入该网吧并坐在030号机上上网,直到检查时发现,于2022-04-12 10:01:14下机,该机上网人员身份信息为沈键(身份证号500******318),上机时长12时44分,消费38元,账户金额492元。
重庆市璧山区予语予网吧涉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涉嫌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改正,并做以下处理:1.对古全富作调查询问笔录;2.照相摄像取证;3.出具调查询问通知书,通知当事人作进一步处理。
2022年4月12日,经批准依法对本案予以立案。2022年4月13日上午,重庆市璧山区予语予网吧店长李富玉受该网吧投资人黄颖斌委托接受调查,确认了重庆市璧山区予语予网吧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张、古全富手机内身份证以及本人与身份证信息照片各1张和古全富在重庆市璧山区予语予网吧30号电脑上网照片2张,并提供李富玉身份证复印件1张、重庆市璧山区予语予网吧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照片各1张和委托书1份。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予语予网吧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场所内巡查不仔细不到位,导致上网人员更换了都没有发现。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并积极落实整改。当事人行为构成了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事实。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2.古全富调查询问笔录1份;3.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张;4.古全富手机内身份证以及本人与身份证信息照片各1张、古全富在重庆市璧山区予语予网吧30号电脑上网照片2张;5.李富玉调查询问笔录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6.委托书1份。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之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之规定。2022年4月19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璧)文综罚告字〔2022〕12号],告知上述违法事实、案件证据、情节认定、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截止2022年4月27日,当事人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
综上所述,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5000(伍仟)元整。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璧山支行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璧山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你(单位)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4月27 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