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MB1664642E/2025-0003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2 |
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位于璧南中心丁家街道沙堆开发区,地处成渝高速公路的黄金主干道,距重庆市区32公里、璧山城区27公里。始建于1971年,经过40余年的风雨历程,由原来几个人组成的联合诊所发展成为今天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职责的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同时挂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牌子,承担全区精神疾病的治疗和管控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职能科室14个,规范简称依次为: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药剂科、感染控制科、公共卫生科、医保办、设备物资科、信息管理科、后勤保障科、安全保卫科。临床科室15个,规范简称依次为:内一科、内二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手术室、中医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精神科、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眼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医技科室5个,规范简称依次为:超声医学科、放射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心电图室、胃肠镜室。医辅科室3个:收费室、药房、供应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43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9642.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1418.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0.36万元,事业收入资金减少1518.7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43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16.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27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1418.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1.3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89.71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78万元,比2024年增加10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105.9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了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补助经费;项目支出697.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药品耗材、设备购置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206.3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医疗设备购置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压缩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救护车维修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63.1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4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6.6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7.3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救护车)2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灿 联系方式:023-81671780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