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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璧山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内容涵盖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卫生健康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卫生健康工作,坚持精心制作、精准推送、服务公众、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辖区卫生健康领域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职责、预算/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示渠道公示信息2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2024年本机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网站管理机制,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审查,防止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泄露。加强对历史信息的清理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舆情监测处置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年“健康璧山”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基层动态、科普知识、健康信息等330条,“民呼我为”件共办结366条。

(五)监督保障工作。明确政务公开负责人,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办公室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存在表述不够准确、详细。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个别信息在生成后未能及时公开,导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受到一定影响。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多轮审核机制,确保信息表述准确、规范、清晰。同时,注重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和工作事项,要全面公开相关背景、依据、目标、措施等内容。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建立信息公开预警机制,明确各类信息的公开时限要求,对即将超过公开期限的信息进行主动更新,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的学习,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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