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璧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璧山安办〔2020〕34号
重庆市璧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璧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务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璧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专项整治挂图作战提出以下要求:
一、精心制图
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任务清单》,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于2020年7月底前将经主要领导签字的《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纸质件报区安委办备案,电子件发送到791152389@qq.com邮箱。
二、挂图作战
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围绕《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全面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排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严格重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实施“五落实”,对单施工、按图作战,切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努力提高全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三、对图督考
区安委办牵头,根据各责任单位的《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加强督促检查,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年度目标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工作绩效问效,务实推动工作落实。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工作不实的责任单位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压实责任,增添措施,严格按照《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确定的序时进度,推动工作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由区安委办牵头抓总、专安办协助、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每周二、每月末、每季度末向区安委办报送安全整治挂图作战工作推进情况,每年末报送工作总结,并做好开展此项工作的文件、总结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附件:1.璧山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
清单
重庆市璧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联系人:王牌 联系电话:13650599947邮箱:791152389@qq.com)
重庆市璧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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