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险鉴定申请条件
(一)申请资格:
1.申请时参保人有含申请当月前连续参加我市职工医保24个月(含)以上的参保缴费记录(含视同缴费年限)。
2.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含)以上。
3.根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表B)自行评估达到E、F、G级。
4.与最近一次评估结论时间间隔6个月(含)以上。
(二)申报资料:
1.《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表A)。
2.《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自评表》(表B)。
3.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含)以上的病历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后退还,通过网络提交的在现场评估时查验原件)。
4.评估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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