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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璧山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3.10”专案以案促改警示约谈会

日期:2023-11-1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医保局关于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要求,全面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11月1日,区医保局召开璧山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3.10”专案以案促改警示约谈会,确保形成打击欺诈骗保有力震慑作用。

会议观看了市公安局召开的通报永川“3.10”专案查处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并就案件详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犯罪专项整治行动‘3.10’专案警示教育”专题会,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长征对全员开展警示约谈。璧山区医保局有关分管领导、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41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3.10”专案涉案机构严重违反了医保法规和政策规定,性质恶劣,教训惨痛,对重庆市医保领域影响极坏,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

会议强调,要以案为鉴,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要深刻认识欺诈骗保行为的恶劣社会影响,充分吸取典型案例的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警示学习教育,坚决做到不搞投机取巧诱导住院,不钻监管空子虚假住院。要珍惜机构声誉和个人名誉,严格遵守医保政策,不违反疾病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程,不提供过度或者无关的检查、治疗。不要因为违反医保政策规定,损害机构的声誉和形象,更不要以身试法,对于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不留死角。

会议要求,要压实责任,筑牢基金监管内控防线。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各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击欺诈骗保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医保基金监管一把手的责任,分管领导的责任,医保、临床、护理及相关职能科室的责任,自觉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主观的欺诈骗保行为,严格按照医保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定点协议规定合理合法经营,坚决守好政策红线、法律底线、道德准线。

会议要求,要强化建章立制,提升管理水平。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强化行业自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乡镇卫生院要强化对村(社区)卫生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保法律意识。在日常的诊疗服务中要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卫生服务,不得私自扣押就诊人医保卡,要对就诊人参保身份进行核实,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自觉规范诊疗行为,严防欺诈骗保,坚决守好基金安全第一道关口。

会议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打击力度。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同时主动加强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打出联合监管的“组合拳”,加强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快速反应,坚决查处,保持“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氛围。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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