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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曝光台2025年第五期曝光典型案例

日期:2025-04-18

一、重庆璧山聚沣医院

经查,重庆璧山聚沣医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923.63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923.63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二、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璧山区金剑路分公司

经查,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璧山区金剑路分公司存在超量开药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538.35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538.3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三、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璧山区丁家镇店

经查,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璧山区丁家镇店存在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596.28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596.2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四、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8052.26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28052.2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五、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14138.47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14138.47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六、重庆服于家诊所管理有限公司璧山景山路中医综合诊所

经查,重庆服于家诊所管理有限公司璧山景山路中医综合诊所存在协助他人冒名就医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768.57元,并处2倍罚款,罚款金额为5537.1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七、重庆璧山众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重庆璧山众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8077.38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8077.3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八、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卫生院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6475.33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6475.33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九、璧山西城医院

经查,璧山西城医院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613.99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2613.99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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