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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0641/2021-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福禄镇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6-20

关于做好未成年人溺水防范工作的通知

村、社区,镇机关各办站所(中心),福禄小学,大兴初中福禄校区,有关单位:  

“五。一”将至,气温逐渐升高,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又将进入易发高发期,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也进入攻坚阶段。为切实强化未成年人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减少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现就2021年防溺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预防教育、警示提醒、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全面加强防溺水教育宣传,全面提高未成年人及家长防溺水意识,及时消除各类涉水安全隐患,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

1.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在“五.一”节前要对所辖水域组织1次拉网式集中排查,在4月-10月期间要组织开展涉水安全隐患滚动排查,及时整治所辖水域的安全隐患。尤其要对学校附近河流、水库、山塘等重点水域及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水域存在安全隐患,检查水域周围是否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足救生圈、长绳、长竹竿等防护器材,落实重点时段安全巡逻人员实时看管,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2.落实“五个一”教育宣传工作。各学校每学期召开1次专题家长会,提醒家长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离校后的安全监护;给每位学生印发1份防溺水倡议书,经学生和家长签字后反馈学校存档备查。在4月-10月期间,每周五放假前,组织观看1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片;每天放学前,对学生进行1次预防溺水安全提醒。暑假期间,学校要安排班主任每周与学生家长联系1次,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提醒家长注意加强安全监管。

3.加强教育惩戒力度。凡发现学生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戏水的,各学校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还应取消该生全年评优评先资格;是学生干部的,撤销其职务;对邀约组织同学结伴私自下河游泳的,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外,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其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理。

4.形成联动工作格局。每季度组织召开学校、平安办、民政与社会事务办、应急办、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等多单位联席会议,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共同研究解决防溺水的相关工作问题;要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社区、村社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预防溺水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充分发挥村干部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在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和重点地段加强巡视,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发现险情,迅速消除;要通过广播、电视、公告等宣传形式公布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和举报电话,号召广大村(居)民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真正形成联防联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2021年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活动主题:珍爱生命 防止溺水

活动时间:2021年4月至8月

活动安排:

1.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利用教学楼、图书馆、操场、游泳池等重点部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在宣传橱窗开设防溺水教育宣传专栏;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开设涉水安全讲座。党政办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未成年人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2.强化防溺水家庭监管责任。民政与社会事务办要督促各学校及时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通过微信、QQ、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监护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告知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各学校要完善面向家长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中小学安全教育平台、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载体,向家长推送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提醒。要通过社区、学校、村委会引导未成年人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法定监护责任。

3.促进教育合力形成。镇妇联、镇团委等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充分利用“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妇女之家”等载体,以防溺水为主题开展积极健康、形式多样的儿童关爱活动和文体活动。结合2021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的开展,会同相关单位多种形式普及救生设备设施使用方法,提高师生水上求生自救和应变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学生溺水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学生溺水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部署措施,由镇长马安利同志任组长,政法书记、副镇长杨万洪同志、副镇长王斌同志、副镇长周基贵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关工委)、党群办、平安办、应急办、福禄小学、大学初中福禄校区、福禄派出所、福禄卫生院、民政和社事办、财政办、规建办、建环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交安办、文化服务中心、团委、妇联、各村社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平安办主任任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镇平安办要把防溺水工作纳入各部门、各村(社区)年度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民政与社会事务办要加大对各学校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严肃责任追究。将防溺水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强化问责追责,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村(社区),必须提交详实的情况分析报告;有关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事故分析会;有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各村(社区)、学校、相关办站所严格按照《福禄镇2021年度未成年人溺水防范工作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务实作为,把防溺水等校园及周边各项涉及学生和学校的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福禄镇的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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