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2323/2025-0005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健龙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7 |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882.01万元,支出总计3882.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6.07万元,增加23.79%,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农村危旧房处置资金;补发了事业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故财政支出较上年增长幅度大。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88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6.07万元,增加23.79%,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农村危旧房处置资金;补发了事业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2.0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88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6.07万元,增加23.79%,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农村危旧房处置资金;补发了事业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065.73万元,占53.21%;项目支出1816.28万元,占46.79%。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以收定支,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82.0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6.07万元,增加23.79%。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农村危旧房处置资金;补发了事业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6.47万元,增加26.7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农村危旧房处置资金;补发了事业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0万元,增长20.48%。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2020年农村危旧房处置资金,事业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专项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6.47万元,增加26.77%。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农村危旧房处置资金;补发了事业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0万元,增长20.48%。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支付2020年农村危旧房处置资金;事业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专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以收定支,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4.19万元,占32.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19万元,增加27.42%,主要原因是耕地占用税补缴、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建设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01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1万元,增加14.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发了文化服务中心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该部分资金年初未预算,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幅大。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8.91万元,占1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91万元,增加7.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该部分资金年初未预算,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幅大。
(4)卫生健康支出107.50万元,占2.77%,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130.50万元,占3.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万元,下降17.9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画眉村2组刘世芬屋后不稳定斜坡整治工程款未支付,健龙镇黑凼沟流域整治工程未支付。
(6)城乡社区支出313.64万元,占8.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64万元,增长422.73%,主要原因是自身财力紧张,年初预算不足,市政环卫清扫保洁等刚性支出又很大,不足部分在年中下达的其他一般转移性支付中安排。
(7)农林水支出1145.73万元,占29.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73万元,增长69.74%,主要原因是自身财力紧张,年初基层组织经费预算不足,不足部分在年中下达的其他一般转移性支付中安排;耕地恢复及“非粮化”处置激励金等专项资金年初未安排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282.34万元,占7.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34万元,增加174.12%,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农村危旧房处置专项资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9万元,占0.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81万元,减少72.72%,主要原因是杨家桥水库引水渠应急修复工程未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15万元,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补发了事业单位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相应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幅度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支出等。公用经费32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6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41万元,下降31.35%,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经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项目。本年支出11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41万元,下降31.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资金调度紧张,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项目资金支付较少,导致决算数较上年数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0万元,下降27.5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仅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今年厉行节约,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了不必要的公车维修维护。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2万元,下降14.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绿色出行,严控不必要的公务车使用和维修,相应公务车油费、维修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2024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维修保养费、燃油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0万元,下降27.50%,主要原因是今年厉行节约,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了不必要的公车维修维护。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2万元,下降14.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绿色出行,严控不必要的公务车使用和维修,相应公务车油费、维修费用减少。
2024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管理,各级部门到我镇指导检查工作确需用餐的,均在机关食堂用工作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9.5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精简会议,开会次数较上年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4万元,下降74.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外出培训学习次数减少,故本年度培训费较上年度大幅度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6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今年厉行节约,压减办公费和培训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6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814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适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较好,民生实事等项目群众满意度高,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9.54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谭小叙023-41700001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整体监控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docx
附件3:40年党龄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