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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4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档案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档案馆的职能职责包括: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城建档案的法律法规。

2.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档案的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拟定全区城乡建设档案发展规划。

3.负责全区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的业务指导、专项验收以及城建档案接收、保管、利用、编研工作。

4.负责城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

5.负责全区城乡建设档案行政执法。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档案馆为独立编制事业机构1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9年年末人员编制共19人,临时工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在2017年3月纳入社保管理,年末无退休人员。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不影响2019年的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49.00万元,支出总计549.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9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进行了新馆搬迁,本年迁建工程已经完成,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基本完成,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1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08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进行了新馆搬迁,本年迁建工程已经完成,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基本完成,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4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52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2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9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新馆建设后减少了支出项。其中:基本支出460.03万元,占87.44%;项目支出66.05万元,占12.5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0万元,下降24.9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了财务管理,加紧盘活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9.0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69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进行了新馆搬迁,本年迁建工程已经完成,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基本完成,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8万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是在本年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在职人员目标绩效、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整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34万元,下降23.8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档案电子信息化、电力迁建工程款等本年未支付,年中作了调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5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88万元,增长18.21%。主要原因是在本年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在职人员目标绩效、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整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74万元,下降22.5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的档案电子信息化、电力迁建工程款等本年未支付,年中作了调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0万元,下降24.9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了财务管理,加紧盘活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43万元,占12.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8万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虽然纳入社保发放,但健康休养费等仍然由单位发放,年中财政追加支出了2019年的健康休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21.71万元,占4.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照基数调整后的标准进行了追加。

  (3)城乡社区支出355.07万元,占77.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00万元,下降30.5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进行了新馆搬迁,本年迁建工程已经完成,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基本完成,支出较上年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7.81万元,占6.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7万元,增长77.81%,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照基数调整后的标准进行了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48万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在本年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在职人员目标绩效、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整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目标考核经费等。公用经费79.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97万元,下降54.45%,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了新馆搬迁资金,本年迁建工程已经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本年支出6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97万元,下降54.45%,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了新馆搬迁资金,本年迁建工程已经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下降91.7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万元,下降78.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单位无公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单位无公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城建档案馆到我馆培训、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下降91.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万元,下降78.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2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对职工的业务培训,支出较上年略有增加,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进展良好,受客观因素影响,项目产出目标调整,但基本方向未变。资金利用有序进行,资金使用获得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前期手续有序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运营机构配备完善,资金来源有保障,保证了项目的可持续性。项目实施比较顺利。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3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在本年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上执行率较较好,未造成年末结转结余数较大。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5万元,执行数为66.05万元,完成预算的93.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升了城市环境品质,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二是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利用档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推进速度较慢,当年的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程序、资料不够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尽快消化存量资金,落实预算执行;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年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自评,未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841

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区城乡建设档案馆(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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