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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2-007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4 [ 发布日期 ] 2022-10-14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 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 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 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4. 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执法职能。

5. 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6.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单位职责,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安全科、特勤科、质监科、治超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核定参公事业编55名,2021年12月31日,有在编人员51人,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退休人员32名,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

(三)单位构成。

根据璧委编委〔2019〕114号文件,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执法门类的执法职责,组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交通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副处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571.37万元,支出总计2,571.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17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在职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维稳接人、治超临聘人员增加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比上年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49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99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在职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维稳接人、治超临聘人员增加等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比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7.97万元,占100.0%;年初结转和结余73.4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57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80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在职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维稳接人、治超临聘人员增加等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比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59.11万元,占76.2%;项目支出611.67万元,占23.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63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结转结余已在2021年度实施并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71.3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9.17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职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维稳接人、治超临聘人员增加等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比上年增加。资金用途主要是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费用、治超治限有关费用、打击非法营运和宣传、维护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68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在职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维稳接人、治超临聘人员增加等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比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366.97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资金紧张,精减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3.4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3.48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在职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维稳接人、治超临聘人员增加等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比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3.37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资金紧张,精简机构各项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63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结转结余已在2021年度实施并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4.00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55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缴。

(2)卫生健康支出61.58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0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调出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医疗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相应减少。

(3)交通运输支出2,141.15万元,占8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5.80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资金紧张,精减建设类专项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84.04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按有关政策缴纳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9.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44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补2014年以来的职业年金,支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71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党建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82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精神,强化了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同时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杜绝违规使用公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10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久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32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厉行节约,杜绝违规使用公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60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久了,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和工作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0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严格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2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会议,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578.4%,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队伍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运行办公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31万元,减少14.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相应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和空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8项,涉及资金612.2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适度超前,资金使用进度适度偏快,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部门无重点项目。

   (3)部门一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总体评价情况看,我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效益好,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完成情况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28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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