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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5311/2025-000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大兴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发布日期 ] 2025-09-30

大兴镇双柏村2025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项目编号:DXCX2025-02

1.发包条件

大兴镇双柏村2025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报区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补助资金。项目业主单位为:璧山区大兴镇双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在我区已组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零星应急专项库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维修提灌站1座(抽水泵及电力线路维修);安装PE110管300米;安装DN200管260米;安装PE160管2000米;提灌增设电机及配套设施。项目发包金额为:400000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2.2发包范围:《璧山区大兴镇双柏村2025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审核对比表)》中的全部内容(具体以甲方现场确定为准)。

2.3实施地点:大兴镇。

2.4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5结算方式:发包清单范围内结算总价控制400000元内,发包清单范围内结算价=据实验收合格工程量*中选单价。(注:《璧山区大兴镇双柏村2025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审核对比表)》中单价下浮6.8%即中选单价),对估算价在10万元(含)-50万元(不含)的施工类零星项目未按当期政府投资项目计价原则编制的清单,结算审核时有权对清单单价予以修正并以修正金额为准。工程竣工结算金额由发包人确定后送璧山区审计局审计、区财政局审核。对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金额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结算结果为准;对未纳入璧山区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金额以璧山区财政局审核结算结果为准。

2.6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签订合同且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建设进度过半,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申请、业主单位初审后,提交区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在全部支付合同金额前,施工单位须向业主单位缴纳合同金额的10%(该资金不计息)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和结算审核结果的清算资金。首先按合同金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再根据结算审核报告的金额据实清算。

3.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2抽取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4.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4.1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1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5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到项目业主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4.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廖老师电话:15023080003

4.3监督部门: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财政办

联系人:左老师   电话:18223262788

项目业主单位:璧山区大兴镇双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璧山区大兴镇福音街8号

邮政编码:402768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5023080003

2025年9月30日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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