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解读:《璧山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21〕36号)

日期:2021-12-29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各地出现耕地“非粮化”倾向,已引起国家部委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受国际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要求各地区粮食生产务必稳面积稳产量。20201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2021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提出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随后我区印发了《关于印发璧山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2136)确保全区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长期稳定。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璧山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坚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加强粮食产能建设培育发展种粮主体完善种粮支持政策做好防灾减损工作保障措施主要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强化日常监测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宣传引导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禁止性条款内容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种植草皮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与市级文件的区别

总体沿用了市级文件的体例框架,主要精神也与市级文件保持一致。删除了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推动国家优质粮油保障基地建设,开展绿色粮油高质高效示范”“落实产粮大县(区)奖励政,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文稿结合璧山实际新增“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种植草皮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由镇街主要领导包片负责,挂图作战,引导复耕复种”“整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万亩田园都市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建设”“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等各项补贴政策,对1年以上撂荒地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农户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对长期撂荒停止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加大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提高政策性保险区级补贴资金比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