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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重庆市璧山区志(2015—2025)〉编纂方案》

日期:2026-03-12

2026 36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璧山府办〔20261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志(20152025)〉 编纂方案》,自36日起施行。《〈重庆市璧山区志(20152025)〉编纂方案》(以下简称《编纂方案》)以政策的形式,对全国第三轮志书编修试点的编纂背景、指导思想、编纂目标、编纂主要任务、组织机构、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及入志收集范围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其印发实施,是我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工作迈上新台阶。为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编纂方案》,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的作用,推进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区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专门力量对《编纂方案》进行解,以政策问答的形式进一步阐述《编纂方案》精神,供全区各承编单位学习参考。

一、政策背景

国有史、方有志、家有谱。地方志作为全面系统记述一个地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承担着“存史、资治、教化”的重要功能作用,被誉为“一方之全史”“一地之百科全书”,是中华优秀文化之瑰宝,对于承载中华文明,赓续中华文脉,增强人民文化自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印发《编纂方案》的背景:

一是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地方志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文化基础事业,作为国家发展的大事来抓。1941年,毛泽东同志亲自起草《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要求收集县志,加以研究。1956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提出“编写新的地方志”。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高质量做好地方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重庆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对地方志工作的全面领导2023 年,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6号公布《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地方志工作的组织保障、审查验收、编纂出版、管理使用,以及违法处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是贯彻落实上位法和国家要求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地方志工作进行规范和保障。20065月,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管理地方志事务的职责,地方志工作有了重要的法律保障。2015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 年)》,正式提出“依法治志”,标志着地方志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国各地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制定了地方志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是我具备实施《编纂方案》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区了《璧山县志》《璧山县志(19862005)》《璧山县志(20062014)》3部志书,积累了第一轮、第二轮、续修县志的丰富经验其中《璧山县志》获得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颁发的“司马迁奖”20251月,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国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将璧山纳入全国第三轮地方志书编修试点单位70家之一,这既是对璧山地方志工作的肯定,又对璧山能够“出经验、出人才、出成果”充分相信。这些都为实施《编纂方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需要。20152025,璧山从撤县设区到历史性实现“双千亿”目标,不仅讲好了“小城故事”,还展现了“经济大区”责任担当。是璧山区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勇当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建设“六个区”的改革先锋,打造具有全国全市影响力和璧山辨识度的标志性改革成果,加快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中走在前作示范所取得的新成果、新经验。这些改革成果需要区志全面客观忠实记录,符合“盛世修志”的传统,这不但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期盼,而且也符合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需求。因此区志编修势在必行,恰逢其时。

二、政策问答

1印发《编纂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办法》第一条指出:为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地方志工作的组织、管理,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印发《编纂方案》。印发《编纂方案》的目的,主要有两点

一是为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区志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等,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也可以为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发,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二是为发挥区志等地方志书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区志是一座资料数据信息宝库,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天然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属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区志围绕规划编制、旅游开发、环境治理、人口控制、历史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等重点工作发挥“参谋”“资治”的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例子,数不胜数,都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印发编纂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编纂方案》是我区撤县设区以来编修的第一部区志,意义重大。其印发的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全面及时记录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果,反映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人民“抢抓机遇、革新求变,攻坚克难、进中有成”的奋斗历史。第二,有利于我地方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地方志工作是“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立传”的政治性很强的文化基础工作,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方案》编纂背景、指导思想、编纂目标、编纂主要任务、组织机构、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及入志收集范围等方面进行全面统筹安排,明确了各承编单位区志编修工作中的职责,理顺了地方志工作行政主体与有关方面的关系,为地方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第三,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地方志作用。地方志具有“存史、 资治、教化”的作用和使命。“存史”就是将璧山辖区内的自然、 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记录下来,保存下去,供人们查阅利用。“资治”就是为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施政提供参考依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教化”就是利用区志对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国情、地情等方面的教育,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增强人民文化自信。《编纂方案》的实施,强化了各承编单位区志编修工作的领导,从行政层面规范了区志编修,为最大化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功能,推动地方志服务于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提供了遵循。

3.地方政府在区志编修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编修地方志,历来是“守土者之责”。根据《办法》规定,地方政府的职责主要有四项:一是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成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三是审查以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总体工作规划的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从推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4.为什么要成立区志编纂工作专班?

《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要求:“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工作,研究制定地方志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由各级党委或政府组织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通常情况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各级党委宣传部门主要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警备区(武装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委员单位。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通常设在地方志工作机构,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贯彻落实编纂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处理日常事务,是地方志编纂组织工作的实际执行单位。成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地方志工作领导的重要举措。从实践来看,其必要性在于:一是由于地方志工作涉及党、政、军、社会等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需要一个议事协调机构来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协调推进好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有效开展工作。二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地方志工作形成“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有利于组织、协调、调动各部门、 各行业、各阶层积极参与工程浩大的地方志编修工作,保证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

5.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地方志工作机构是重要的政治文化单位,也是唯一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着“存史、资治、教化”的重要职责。《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初审或者审查验收地方志书等7职责。

6.为什么要印发《编纂方案》?

《办法》第六条规定,市、区县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拟定本级地方志编纂的总体工作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相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印发《编纂方案》,既是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区政府的职能职责,也是地方志是“官书”地位的直接体现,主要是为了使区志编纂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实现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便于各承编单位通盘考虑、优先部署重点志书的编修工作,掌握、检查和督促区志工作的进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编纂方案》的内容包括编纂指导思想、篇目体例、任务与分工、工作步骤、完成时间、质量要求、组织领导和承编单位等。报备案内容则主要包括拟编纂志书的名称、总字数,区志的字数、内容上下限、拟完成的时间等。例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届重庆市志编修工作的通知》(渝办〔200342号)、《中共璧山县委办公室 璧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届〈璧山县志〉编修工作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04194号)等,就是由市、县政府批准实施的编纂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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