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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7094554590/2025-00004 [ 发文字号 ] 渝璧山城管罚决字〔2025〕第00000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城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6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璧山城管罚决字〔2025〕第000001号

渝璧山城管罚决字〔2025〕第000001号

序号

渝璧山城管罚决字〔2025〕第0000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宏立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DJR37E2T

工商注册号

500905018158346

组织机构代码

MADJR37E-2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刘*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璧山城管罚决字〔2025〕第00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

违法事实

2025年1月7日,重庆宏立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狮大道130号灯杆旁挖掘城市道路设施,该施工办理了相关许可证,挖掘现场未实行封闭施工。违反了《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挖掘现场应实行封闭施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检查

处罚依据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5年1月7日,重庆宏立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狮大道130号灯杆旁挖掘城市道路设施,该施工办理了相关许可证,挖掘现场未实行封闭施工。违反了《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和《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国旗管理执法)》的规定。

罚款金额

0.4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20日

处罚有效期

2025年2月4日

公示截止期

2026年2月4日

处罚机关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2277094554590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22700934474XW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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