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区财政局近年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采取多项措施,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保驾护航。今年1-11月,我区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规模3.27亿,节约率7.37%,其中:中小微企业成交2.69亿,占比80.89%。
一是精简办事时限。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加快推进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的工作模式。
二是优化采购平台。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抓手,充分利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钉钉等网络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政策法规发布、采购信息发布、采购人业务培训等。
三是简化供应商入库程序。实行电子注册备案制,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激发市场活力。
四是政策倾斜。要求各预算单位统筹确定本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不得低于30%,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中小企业的60%,享受政策红利后,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力大幅提高。
五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尽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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