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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548E/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璧委农办发〔2023〕1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发布日期 ] 2023-06-14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璧山区2023年农业产业帮扶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相关要求,着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全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扎实开展好农业产业帮扶工作,确保产业增收,着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措施

)落实农业产业指导员制度

持续实施镇(街)级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对每一户全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由镇街落实至少一名镇街工作人员作为镇(街)级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员,各镇街于2023630日前将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员的详细情况(附件1)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镇(街)级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员每月需走访所联系全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至少一次,帮助其选择并实施农业产业项目、提供发展产业的建议、指导农户开展生产、如实记录农业生产、销售登记表(可参考附件6)等。

)实施农业产业奖补

1.奖补对象

全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

2.奖补标准

全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以户为单位)全年农副产品销售收入4000元以下的(含4000元),按其销售收入的50%进行奖补;销售收入超出4000元以上的部分,按其销售收入的20%进行奖补。

全年累计最多享受农业产业奖补5000/

3.奖补要件

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需要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发展种植业的,须提供生产经营图片,农业生产、销售登记表,销售收入证明;发展养殖业的,须提供购买畜禽凭证或畜禽来源证明,畜禽养殖现状图片,农业生产、销售登记表,销售收入证明等。上述佐证资料需镇(街)、村两级帮扶干部(或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员签字确认,对其真实性负责。

4.奖补程序

1)申请奖补。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分别在2023630日前和1130日前提交农业产业发展奖补申报表(附件2),并如实填好表格,报村委会核查初审。

2)村委会初审公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镇(街)村两级帮扶干部(或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员初验签字,村委会实地核查初审并公示销售明细、申报奖补金额等相关信息,公示不少于10自然日,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

3)镇街实地验收。镇街于2023630日前和20231130日前对照奖补标准组织验收,形成档案资料以备审计和检查,并填写《璧山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汇总表》(附件3)上报到区农业农村委。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严格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内部监管,落实相关责任。帮扶干部是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产业帮扶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好关。

(二)加强宣传动员。产业帮扶是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引领作用,各级帮扶干部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政策,确保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全部知晓。

(三)强化服务指导。各镇街要根据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分类培训。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员要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规范档案管理。对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申报、验收、兑现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建立镇街、村级奖补项目资料档案,并按项目类别进行整理、归档。

附件:1.璧山区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员明细表

2.璧山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农业产业发展奖补申报表

3.璧山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汇总表

4.璧山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农业生产、销售登记表(参考)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69日            


附件1

璧山区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员明细表

序号

镇、街

村   (社区)

全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基本情况

农业产业指导员基本情况

备注

身份类别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填:全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















































注:此表由各镇街汇总,于2023630日前将纸质件报区农业农村委413办公室,电子件请发送到350441294@qq.com。联系人:肖明浩,联系电话:13667683977


附件2

璧山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农业产业发展奖补申报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类别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农副产品销售情况

例如:2023年该户共销售农副产品XX元,按照奖补标准,应享受奖补XX元。

确认签字

以上情况属实,若提供虚假信息,本人(申报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人签字、盖手印):       年

镇、村帮扶干部

验收意见

以上情况经镇、村帮扶干部验收属实,该户应享受奖补XX元。

镇、村帮扶干部签字:           

所在村(社区)

验收意见

经村验收并公示,该户产业奖补资金属实。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所在镇街验收意见(签字、盖章)

经验收,同意该户享受产业奖补资金XX元。

经办人: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年  月  日

注:各镇负责收集产业奖补佐证资料,并归纳整档,以备检查、审计。


附件3

璧山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产业发展

奖补资金汇总表

序号

镇、街

村    (社区)

身份类别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

账号

农副产品销售情况

销售总金额(元)

申报奖补金额(元)

备注






















































































附件4

璧山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农业生产、

销售登记表(参考)

时间

本月农业生产情况

本月农副产品销售收入

全区已脱贫户、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对象)签字

帮扶干部(或农业产业发展)签字































注:此表一户一表,镇、村帮扶干部和农业产业发展指导员每月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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